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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女士的车险就要到期了,由于对去年投保的保险企业服务不满意,她正琢磨着换一家保险企业投保。就在这时,太平洋电话车险主动给

赵女士的车险就要到期了,由于对去年投保的保险企业服务不满意,她正琢磨着换一家保险企业投保。就在这时,太平洋电话车险主动给赵女士打来电话,邀请她转投太平洋保险。可赵女士咨询了几家保险企业之后,针对发现太平洋电话车险的商业险价钱明显偏高,比同业甚至高出13.64%。而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太平洋保险为了应对保费偏高带来顾客数量减少的冲击,对电话车险投保人承诺赠予600元面值的加油卡,此举涉嫌违反保险监管机关严令禁止的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好处”行为。

“太平洋电话车险涉不当竞争 保费偏高送600元油卡”

保险费比同行高

赵女士告诉导报记者,其爱车购于去年6月末,新车购置价为7万余元。今年以6.46万元保额投保车损险,再加上50万元的三者险、全车盗抢险、1万元的司机座位责任险及1万元乘客座位责任险,此外附加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和2000元的车身划痕损失险,太平洋电话车险对上述4种主险和3种附加险的报价是3483元 ,最大优惠报价为3134元。

“太平洋电话车险涉不当竞争 保费偏高送600元油卡”

赵先生又咨询了另一家大型保险企业,该企业获得上述同等保障需要3449元、2972元,分别比太平洋电话车险优惠34元和162元。 另一家中小保险公司给出了更优惠的报价,享受与上述同等保障的保险费分别为3065元、2820元。 太平洋电话汽车保险比这家中小规模保险公司的电话汽车保险分别高出418元和314元,超过比例分别为13.64%和11.13%,都超过了10%。

“太平洋电话车险涉不当竞争 保费偏高送600元油卡”

客户向太平洋保险支付了高额保费是否得到了相应的超高质量服务呢?保监会统计资料显示,今年一季度保险监管机关共收到保险客户关于太平洋财险的比较有效投诉243件,占财产险领域投诉总量的11.78%。另据媒体报道,太平洋电话车险一上海顾客在投保后不久,其车险竟莫名其妙 “被过户”,造成该顾客车辆脱保300多天,太平洋保险对此回应称,业务员操作错误。

“太平洋电话车险涉不当竞争 保费偏高送600元油卡”

怀疑给予了额外的好处

太平洋电话车险的从业人员告诉赵女士,购买太平洋保险的商业险和交强险,还可以获赠一张600元面值的加油卡。

向投保人赠送加油卡是给投保人带来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好处的行为吗? 对此,新闻记者17日致电太平洋财险山东分企业办公室负责人郭宗杰,表示将在就此事向有关各方求证后予以答复。 但是,在发布消息之前,新闻记者没有收到太平洋财险山东分企业的任何形式的回应。

“太平洋电话车险涉不当竞争 保费偏高送600元油卡”

导报记者查阅了《保险法》的关联规定,《保险法》第116条确定规定“保险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好处”,违反该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太平洋电话车险涉不当竞争 保费偏高送600元油卡”

导报记者获悉,今年1月14日,陕西保监局向太平洋财险西安中心支企业开出年一号罚单,该文件显示,太平洋财险西安中心支企业被查出“下属营业部、曲江业务部、高新营销服务部、莲湖支企业通过办公用品、电子耗材、燃油等科目虚列营业费用套取资金201.4万元”,而套取的资金其中一项用途便是“向办理续保业务的顾客赠送礼品”,该企业受到陕西保监局罚款10万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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